沈常乐的呼吸渡了过去,温热的馨香充盈在他们鼻尖,嗓音低沉,是酥的,她开口:“喜不喜欢我送的生日礼物。”
路听野晕晕乎乎,体内的血液快要爆炸了,“喜欢。。。。。”
她送了一只猫。
和她一样软,纤巧,勾人疼的小奶猫。不是名贵的品种,就是他们在公寓楼下的花园里喂过的一只流浪小白猫,鸳鸯色的眼睛,特别能吃,洗完澡后又白又香,不怕生,还喜欢窝在人的怀里打呼噜。
沈常乐继续呼吸着,“你明明想带回家养,为什么不说?”
“我怕你会嫌弃那是流浪猫。。。。。。。”
沈常乐笑了笑,骂了句真傻,每天定点下楼去喂猫,风雨无阻,却不敢把猫带回家养,就是怕她嫌弃吗?
“我连你这只小流浪狗都不嫌弃。猫那么可爱,我嫌弃什么呢。”
路听野听着她的柔声细语,晕眩的感觉越发强烈,她怎么能这么漂亮?漂亮到让他胀得发疼,像一只没有克制力的动物。
只有原始的欲。
路听野实在是受不了了,顾不得手上还有块点心,就这么匆匆塞回口袋,酥皮在口袋里碎成雪沫,又把手心在外套上蹭了蹭,擦掉油,这举动直接毁掉这件七位数的高定。
干净的手心直接握上她的细腰,把人揉进怀里。
“那你不准再抛弃我。”路听野狠狠在她脖子上允出一块红痕,他带着一丝阴沉的眸子攫住她的娇颜,“你再敢干那种事,沈常乐,我真的。。。。。我真的。。。。”
“真的什么?”
“真的再也不会心疼你了。”
沈常乐很难描述此刻的心情,像吃了一颗世界上最美味的糖果,每一秒都在祈祷着不要那么快吃完,小心翼翼地吞咽着每一口甜。
“知道了。路听野。”
沈常乐郑重地回答他。
这是承诺。
她不会再抛弃他。他们会在一起一辈子。
没人能将他们分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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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日宴结束,傅宅又重新陷入一种诡异的寂静里,像一个落寞的少女,被人锁在象牙塔中。
用人们有条不紊地收拾,场面安静。傅砚泽吩咐司机在外面等着,他没有立刻回自己的住处,而是去了父亲的书房。
夜深,傅闫封在处理一封加急的文件,桌上摆着一碗熬好的中药。
“父亲,很晚了,您吃药了就早点休息吧。”傅砚泽推开书房门,闻见了一股很浓的药味。
傅闫封抬头看他一眼,“怎么还不回去。”
“嗯,有事想问您。”傅砚泽也不打太极。
傅闫封不说话,放下手中的文件,端起药碗,吹了吹浮沫子,一边抬手示意傅砚泽。
“父亲,关于听野进集团的事,能不能缓一缓?若是把他逼得太急,我怕他一时半会接受不了。”傅砚泽知道自己说这番话会触霉头,可若是不说,他怕是会良心不安。